有偿补习被明令禁止 辅导班开始储备"自己人"

2010-12-24 16:25:00    作者:   来源:半岛都市报  

    从今年1月1日开始,《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》正式开始实施,新条例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。记者采访发现,不少辅导班元旦假期正常开课,但有的已着手培养自己的师资队伍;而部分自己租房子带学生的在校老师,则不敢“轻举妄动”。

    1月2日,记者采访发现,元旦假期,台东、香港中路上的一些中学生文化课辅导班都照常开门。当记者问及元旦上课的教师是不是在职教师时,各培训班的负责人都不愿正面回答。

    山东青岛一家采用“一对一”辅导模式的培训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,一对一的辅导,有时候在职教师的质量并不一定比专职的好,关键看谁更懂学生、能在学生身上花心思;另外,和在职教师相比,自己培养的专职教师也更加便于管理。记者采访发现,有培训班已开始进行两手准备,以防有偿家教禁令带来的教师“真空”。

    据了解,山东青岛不少中学比较有名的补习老师,都选择办小作坊式家教,而不是到培训班去上班,条例实施后,多数都选择了暂时关门进行观望。

孙海燕

相关阅读

 

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,请在这里搜索

自定义搜索

 

> 进入微博< 热点图片

 
 
登录名
密 码

查看所有评论


不是大众网会员,欢迎注册

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

1、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。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,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、复制、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;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,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;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。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,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。
2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大众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3、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大众网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,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。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,可与本网联系,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。
4、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30日内进行。